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置“网售禁令”于不顾,抖音成诸多电子烟品牌网售“窝点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9-12-05 17:04:13  阅读:316102

  距离电子烟“网售禁令”颁布已有一个月之余。日前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目前虽然在许多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“电子烟”已无法搜索到相关商品,而且这些平台对电子烟、烟弹、烟油等词汇进行了屏蔽,但是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仍有大量电子烟相关账号和信息,甚至瞄向了未成年人群。

  以抖音短视频平台为例,以“柚子烟”(电子烟品牌之一)为关键词进行搜索,仍然能搜到相关内容,包括相关用户还在堂而皇之地“吞云吐雾”,宣传电子烟产品。在个别的个人简介中,更是标注了“有需要请私信我”的字样。

  而在搜索另一款电子烟品牌“悦刻”时,虽然搜索结果被抖音屏蔽,但搜索“悦ke”以及其他的谐音,仍然有相关的话题页面出现,这意味着平台完全能够识别此前被“暗号化”的商品内容。点开相关视频,在个人简介处赫然写着“都有货,详聊加微信”的字样。

  电子烟的危害毋庸置疑。

  研究表明,被打上“戒烟神器”、“轻松解瘾”、“时尚酷炫”等标签的电子烟并不像宣传的一样无害,它的气体和烟雾中含有醛酮类化合物、亚硝胺、多环芳烃等多种有害物质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近年来青少年人群的电子烟使用率也在不断上升,电子烟对于青少年的危害尤甚。其中,类似于抖音之类的短视频平台广告的心理暗示、便捷的购买渠道,更助推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“电子烟民”的行列。

  这也是为何国家颁布电子烟“网售禁令”的重要原因。然而时隔一个月,诸多平台,特别是用户以未成年人居多的抖音,确成为了无处可去的电子烟商家的“藏身之处”, 显然没有尽到内容监管,以及账号审核的责任,对饱受毒害的未成年用户将造成怎样的影响不言而喻。

  近两年,抖音一路从“记录美好生活”的短视频平台沦为二类电商聚集地,三无产品、灰黑广告、低俗视频、违禁商品……乌烟瘴气的抖音早已饱受诟病。

  今年7月份,央视财经《经济半小时》栏目用一整期节目揭露了抖音上的三无产品、违禁品等。其中,国家明令禁止销售、贩卖的针孔摄像头、迷你摄像机、微型摄像机等用于偷窥、偷拍、偷录的违禁品,这些都可以在抖音平台上轻松购买到。

 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:“非法生产、销售窃听、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但国家刑法的这些规定,在抖音平台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示销售的短视频里,似乎毫无约束效果。

  除了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能在抖音出售之外,在抖音上还有着大量的“三无产品”、“虚假产品”。尤其在与网红带货联手后,种草模式流行,虚假广告改头换面钻入消费者视线,消费者受骗案例更是逐年攀升。前不久就有用户曝光,在抖音上很火的一款“减肥药”竟然出自极其简陋的地下作坊,试吃之后腹泻不止被送往医院;有用户“双十一”期间在抖音上花79元买的自动恒温杯垫,结果根本不保温,而且在淘宝上只需要19元……

  更严重的是,与传统电商平台不同,类似抖音二流电商售后服务不足,用户维权难上加难,最后只能吃哑巴亏。

  对于用户的投诉,媒体的严厉批评,抖音却是一贯的做法:一边低头认错,一边坚决不改。为了自身的利益,与无良商家、网红沆瀣一气,视平台风控义务、监管审核于不顾,为无良商家、虚假广告蒙眼放行。据调查,通过给二类电商导流,抖音收取的平台广告费占商品定价的30%甚至更多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近期,新兴网络平台带货乱象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重视,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透露说:现在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在修订,我们要把暂行两个字去掉。在修改过程中,我们也提过建议,必须要把网红带货、自媒体广告给列入进去。

  在笔者看来,多次违反禁令、触碰法律红线的抖音,是时候重现审视一波企业的“价值观”了。追逐商业利益本无过错,但一定要守住平台监管底线,别为来路不正的短期快钱伤害用户利益,肩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,否则终将付出更大代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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